冰岛劳动力短缺工作许可
冰岛因劳动力短缺签发的临时工作许可只在例外情形下批准,用于应对冰岛劳动力市场的暂时波动。雇主须先在已享有冰岛劳动力市场无限制准入的人群中招聘,并须就为何必须从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和法罗群岛之外招人给出具体详细理由。首次最长一年,最多可续期至两年。
核心条件
须已请求劳动局(Directorate of Labour)协助在冰岛以及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或法罗群岛境内寻找雇员。
该外国人须已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
雇主须就雇用欧洲经济区、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国家或法罗群岛以外雇员的必要性提供具体详细的理由,包括该雇用对其业务经营为何重要。
此类许可只在例外情形下签发,仅用于应对冰岛劳动力市场的暂时波动。雇主在申请前——延期时同样——须先寻找已享有冰岛劳动力市场无限制准入的雇员。
首次为某一具体岗位签发的短缺类临时工作许可,一次最长一年。因国内劳动力市场季节性波动或屠宰季等季节性项目造成短缺的,可按该期间签发。此类许可最多可续期至两年。
劳动局在审理时可要求通过劳动局及其 EURES 就业服务发布招聘广告,并给出登记广告的截止期限和操作说明。广告宜实际发布至少三周,且岗位要求不得为申请人量身定制,而应是对从事同类工作者通常可提出的要求。
岗位属受监管行业的,须取得执业许可后方可从事:依 1999 年第 940 号规章及 1978 年第 42 号《工业法》第 2 条,仅持照者可从事。资历认可和执业许可信息可向 ENIC/NARIC 查询;取得正式评估后,须向劳动局提交东冰岛地区行政长官签发的授权副本和 ENIC/NARIC 出具的评估函。
岗位属须持照的医疗卫生职业的,须先取得执业许可:依 2012 年第 34 号《医疗卫生工作者法》第 2 条第 1 款,仅获冰岛执业许可者可从事。资历认可与许可签发信息可向卫生总局(Directorate of Health)查询。其他受监管职业的汇总可在高等教育、科学与创新部网站查询。
许可签发前不得开始工作。所有工作许可都限于特定雇主,不随人转移到新雇主;为多个雇主工作者须就每个雇主分别申请许可。
延期须满足与首次签发相同的全部条件,因此雇主可能须重新发布招聘广告,除非劳动局给予豁免;雇主还须已缴纳该外国人工作相关的税款和保险费。延期申请须在原许可到期前四周提交给移民局,审理期间一般允许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
换工作须由新雇主申请工作许可,且在许可签发前不得为新雇主工作。流程与首次申请相同,雇主因此通常须重新发布招聘广告,除非劳动局给予豁免。
持短缺类工作许可而失去工作的,可向移民局申请为期 6 个月的居留许可以另寻工作。雇员在许可到期前离职的,申请人须通知移民局,通过电子邮件告知 work@utl.is 即可。终止雇佣适用相关集体协议的一般规则,凭工作许可工作的雇员享有与本国雇员同等的权利。
官方来源
- Apply for a work permit — Shortage of employmentDirectorate of Immigration of Iceland · 复核于 2026年9月6日
冰岛的移民制度如何运作——按顺序列出流程、带日期的现行数字,以及常见的失败原因。
本页仅提供一般教育信息,不构成个性化移民或法律建议。要求可能变化,行动前请向负责该项目的政府机构确认。下次计划复核:202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