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关键技能就业许可
面向取得至少两年爱尔兰工作邀请、且职业和薪酬符合关键技能许可规则的非欧洲经济区人士。
Immigration programs
这里提供依据政府来源复核的项目概览,帮助你理解主要条件;行动前仍须向主管机构确认每项最新要求。
71 个已复核项目概览
面向取得至少两年爱尔兰工作邀请、且职业和薪酬符合关键技能许可规则的非欧洲经济区人士。
覆盖较广职业的爱尔兰就业许可,通常要求真实工作邀请、合资格职业、相应薪酬及劳动力市场测试。
面向在爱沙尼亚为特定雇主工作的第三国公民,并受适用雇主、工资和劳动力市场条件约束。
面向在爱沙尼亚从事需要高等专业资格工作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达到积分标准的高技能人才;可先申请求职签证,找到匹配工作后申请红白红卡。
面向具备紧缺职业培训、合资格工作邀请并达到积分要求的第三国技术工人。
面向无需州、领地或亲属担保的受邀技术人才的永久签证。65 分只是最低门槛,达到门槛不保证获得邀请。
供州或领地政府提名、或由合资格亲属担保的技术人才在指定偏远地区生活和工作的五年临时签证,并可能通向永久居留。
面向获澳大利亚州或领地政府提名的受邀技术人才的永久签证。各州和领地另有自己的提名标准。
面向非欧洲经济区或瑞士人士在比利时受雇超过 90 天,由雇主向相应地区申请工作与居留许可。
面向跨国企业从欧盟外实体临时调动至比利时关联实体的经理、专家或受训人员。
面向获得冰岛工作合同,且雇主无法在冰岛及适用欧洲劳动力市场找到人员的非欧洲经济区人员。
面向获得冰岛特定职位,并具备对雇主必要且在冰岛获认可专业技能的非欧洲经济区人员。
面向拟在波兰居留超过短期停留期限,并依据合资格雇佣安排工作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波兰高技能工作,并满足专业资格及适用雇佣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紧缺高等教育或技术职业清单内工作邀请的人士。
面向获得达到当期薪资门槛及丹麦雇佣条件的工作邀请的人士。
面向持有高等教育或同等层级资格、并获得与资格匹配的德国工作邀请的人士。薪资门槛每年调整。
供非欧盟/欧洲自由贸易联盟人士赴德寻找合格工作,可走德国认可资格路线或至少 6 分的积分路线。
面向资格已在德国获得认可或可比,并取得德国合格岗位邀请的专业人士。
面向取得法国符合条件学历并获得超过三个月、达到相应薪酬标准工作合同的合格雇员。
面向持有合资格高等教育学历或相当经验、法国高技能工作合同并达到薪酬门槛的人士。
面向获得芬兰高技能工作并满足学历、合同和薪资要求的人员。
面向与芬兰雇主签约或接受约束性工作邀请、从事专家或管理类工作的人员。
面向与荷兰雇主或研究机构签约、由 IND 认可担保人申请并达到收入要求的高技术人才。
面向在荷兰从事高技能工作的非欧盟、欧洲经济区及瑞士人士,认可担保人并非必需。
面向具有近期合资格加拿大技术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满足项目最低条件后进入 Express Entry 候选池,并不保证获得永久居民申请邀请。
面向获得捷克合资格工作安排,并满足职位登记、工作许可或劳动力市场准入要求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捷克高技能职位,并满足高等专业资格和适用工资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在克罗地亚适用季节性行业获得限期工作安排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克罗地亚特定雇主和职位工作安排,并满足适用劳动力市场程序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拉脱维亚雇主长期工作安排,并完成适用担保和居留程序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拉脱维亚高技能工作,并满足专业资格及适用资金或工资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依据工作合同或有约束力工作邀请在立陶宛就业,并满足适用审批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在立陶宛从事高专业资格工作,并满足资格和适用工资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具备指定技术行业资历的技术工人。申请人还须拥有至少一年的有效全职工作邀请,或加拿大主管机构签发的技工资格证书。
面向具有加拿大境内或境外技术工作经验的申请人。满足最低门槛后还须在六项甄选因素中达到 67 分,进入 Express Entry 候选池也不保证获得邀请。
面向拟在卢森堡长期从事受雇工作,并完成就业市场及临时居留授权程序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在卢森堡从事高技能受雇工作,并满足专业资格、合同和适用工资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马耳他雇主工作邀请,并由雇主按规定提交就业与居留许可申请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马耳他高技能工作,并满足高等资格或合资格经验及适用工资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经理或高管。
面向先符合 EB-2 高等学位或特殊才能基础资格,并证明豁免工作邀请和劳工证符合美国国家利益的人士。
面向具备职业培训、高等教育或特殊资格,并获得通常为全职的匹配岗位人士。
面向获得全职季节性工作或假期替岗邀请,并符合雇佣及返乡条件的人士。
面向在葡萄牙从事受雇或独立高技能活动,并持相应居留签证及资格、合同等证明的人士。
面向已持有效受雇工作居留签证,并能证明在葡萄牙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士。
面向在学术研究、专业技术或经营管理活动中达到高度人才积分标准的人士。
面向受雇在日本从事自然科学技术、人文知识或国际业务相关专业工作的人士。
面向获得瑞典雇佣协议并满足工资、保险及雇佣条件的非欧盟或欧洲经济区雇员。
面向具备高等教育或相当经验,并获得至少六个月瑞典高技能工作的人员。
面向获得瑞士岗位、由雇主证明本地及欧盟或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无人适合的高技能第三国人士。
面向能证明自雇活动符合瑞士整体经济利益并满足准入条件的第三国人士。
面向获得塞浦路斯一般就业安排,并申请最长三个月入境及临时工作许可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塞浦路斯合资格季节性工作安排,并完成入境、登记、居留及工作许可程序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西班牙高技能岗位邀请并具备高等教育资格或相当经验的人士。
面向持有高技能工作合同并符合资格与薪酬条件的第三国专业人士。
面向获得希腊高技能工作,并满足专业资格和适用雇佣审查条件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通过合资格雇主邀请或雇佣程序赴希腊从事受雇工作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获得新加坡技术岗位邀请并满足薪资、雇主配额及征费规则的人士。
面向获得新加坡专业、管理或行政岗位邀请并通过薪资及 COMPASS 框架的人士。
面向拥有新西兰技术工作或工作邀请,并符合积分、技术工作经验或技工与技术人员其中一条路线的人士。
面向已在新西兰绿色清单 Tier 2 职位完成规定工作时间,并有认可雇主相应工作或邀请的人士。
面向在新西兰绿色清单 Tier 1 职位工作,或获得认可雇主相应工作邀请的人士。
面向受雇于符合条件的匈牙利雇主或依适用跨境雇佣安排工作的合资格第三国公民。
面向具有适用高等专业资格,并依据合资格雇佣或公司工作安排在匈牙利工作的第三国公民。
面向具备高等专业资格或合资格经验,并获得意大利高技能工作邀请的人员。
面向由意大利雇主申请工作批准、并受适用年度入境配额及程序约束的非欧盟雇员。
面向获得获批英国成长型企业至少六个月担保工作、且满足职业、工资和英语要求的人士。
面向获得获批英国雇主担保、从事合资格工作并满足相应工资和英语要求的人士。
面向学术或研究、艺术与文化、数字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或潜在领军人才;通常须获认可机构背书或持有名单内奖项。
没有符合这些筛选条件的项目。